| 丁屋過時應取締 地界為限禁擴張
【明報專訊】為了滿足新界原居民對丁屋的要求,政府計劃在沙田排頭村和元朗蝦尾新村,試驗興建約20層高的新型丁屋,合共提供約2000個700平方呎的單位,加快處理手頭的11,900個丁屋建屋申請。我們認為丁屋政策早已不合時宜,應該立法取締,必要時應修改《基本法》,廢除這項男性原居民的特權﹔在未有終極解決方案前,容許丁屋向高空發展,只會促使更多持有丁權的人入紙申請建屋,令輪候問題惡化。如果無法找出可以斷尾的終極解決辦法,則應維持傳統高度限制,讓鄉村及鄉村擴展區的有限土地面積,成為丁屋擴展的自然界限,用盡了便不能再建。
向高空發展丁屋的建議,表面聽來有一定的吸引力,既可以加快疏導等候審批的申請個案,避免拖延過久,遭申請人以「不合理延誤」為由提出司法覆核﹔亦可以善用僅有的鄉村擴展區土地,同一面積的土地可以滿足多個丁屋申請人的需求。然而,只要想深一層,便會發現這個方案製造的問題比解決的問題更多更大。
根據鄉議局估計,合資格享有丁屋權利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約24萬,目前輪候丁屋的申請人不足1.2萬,只是冰山一角。而且,24萬之數是否已準確包括多年來移居海外的原新界村民及其男性後裔,還是未知之數﹔至於這24萬人今後將誕下多少男性後人,更是無從估計。丁屋政策若一直維持下去,持有丁權的人口數目將會不斷膨脹。土地有限,後代無窮,丁屋政策拖延愈久,問題愈大,解決難度愈高,高瞻遠矚的政治人物(如特首和立法會議員),應及早解除這個早晚要爆的計時炸彈。
若以金額來量化這個問題,亦可見其嚴重。以一間3層高丁屋價值約200萬元計算,全港24萬男性原居民要求蓋建的物業,總值達4800億元,多於特區政府約3000億元的財政儲備。若以每個丁屋發展權值50萬元計算,政府若要全數買斷原居民的丁權,也要動用1200億元。
在丁權問題未有妥善解決方案前,政府單方面放寬丁屋的建屋高度限制,客觀效果將會是縮短丁屋建屋申請時間,刺激擁有丁權的人,包括那些大量收集丁權的地產財團,一窩蜂提出建屋申請,甚至要求將現有的丁屋清拆重建高樓,以滿足同村或鄰近鄉村的原居民的建屋需求。政府一旦開了丁屋可向高空發展的先例,便沒有理由阻止現存的3層丁屋改建為20層的新型丁屋,鄉郊土地的面貌將會徹底改變。
原居民享有丁屋的政策,始於1972年,背後理念是英國以武力佔有香港,實施殖民統治,令原居民失去新界鄉村土地的擁有權,為了補償損失,容許他們及男性後人在所屬鄉村免補地價蓋建小型房屋自住,延續村民身分及風俗傳統。
然而,新界鄉村的土地面積有限,就算政府不沒收為官地,也不可能無止境地建屋膨脹﹔可建屋土地用盡了,新出生的男丁便不能再建新屋。但如今原居民要求的建屋權是沒有上限的,可以世世代代繁衍下去,每多一個原居民男丁出生,社會便多一筆丁屋建屋權的負債,香港市民應該容許這種無止境的對珍貴土地的需索嗎﹖
如果立法會願意對原居民的丁權設定上限,令問題在一段合理時期內徹底解決,公眾可以討論如何補償現存的原居民,包括容許建高層丁屋﹔但在未有終極解決方案前,貿然容許丁屋向高空發展,是危險而錯誤的一步。 |